核心提示:但生活在这个中国历史上的“黄金时代”的宋人,却可以一天掌握自己的24小时,不视人眼色、不仰人鼻息、不受人制约。陈寅恪所言:“华夏民族文化历千年之演变,造极于赵宋之世。”然而,宋朝的意义远不止此,严复曾说过:“中国所以成为今日现象者,为宋人所造就十八九。”这才是我们认识宋朝的真谛。
本文摘自《同舟共进》杂志2011年第1期 作者:李国文 原题为:宋朝的夜市——这才开始了全日制的中国
《太平广记》的《李娃传》中有这样一个情节,荥阳公之子自打见了李娃一面后,念念不忘,经打听,知道这位女郎乃倡家,遂携重金造访。小婢急告李娃,说上次假装丢失马鞭,故意逗留不走的公子上门来了。李娃亦钟情于这位来京应试的举子,可想而知,这对青年男女的见面,该是多么情投意合,心心相印。谈笑间不觉“天色日暮”而街坊“鼓声四动”——所谓“禁夜”的时辰已到。李娃之母曰:“鼓已发矣,当速归,无犯禁。”生曰:“幸接欢笑,不知日之云夕。道里辽阔,城内又无亲戚,将若之何?”李娃也愿意他留下来,说:“不见责僻陋,方将居之,宿何害焉。”生数目姥,姥曰:“唯唯。”于是,男子得以留宿。
在唐朝首都长安,每晚“执金吾”(类似警察或城管的执法人员)以鼓声周知百姓,便代表“禁夜”即将开始;次日晨,钟楼响钟,代表禁夜结束。唐代韦述的《西都杂记》称:“西都禁城街衢,有执金吾晓暝传呼,以禁夜行,惟正月十五夜敕许驰禁前后各一日,谓之放夜。”试想,一年中只有3天不“禁夜”,其余362天的夜间,民众不得在所居住的坊里以外从事任何活动,当代人读至此,大概无不一身冷汗。
据说北京前门大街的宵禁,晚清还在断续施行,直到辛亥革命成功才彻底去除。可见禁夜令在中国,至少有3000年历史。犯夜的处罚,据《大清律例?夜禁》称:“凡京城夜禁,一更三点,钟声已静之后,五更三点,钟声未动之前,犯者,笞三十。二更、三更、四更,犯者,笞五十。外郡城镇,各减一等。”在《太平广记》的《温庭筠》中,这位晚唐知名诗人就曾因“醉而犯夜,为虞侯所系,败面折齿”。
说“禁夜”乃第一恶政,实不为过,以治安为名,冠冕堂皇地限制人身自由,它是封建统治者最乐用,也是最常用的专制手段。为何会有“禁夜令”?至今尚未有人考证出来。我认为,这种精神折磨的始作俑者几乎是御用文人无疑,因为文人巴结上统治者后,为了得以在权力的盛宴中啖到一点残羹剩饭,马上会从“帮闲”的说嘴阶段过渡到“帮凶”的动手阶段,以半个主子自居。先是琢磨出一个“牧”字,来描写统治者和被统治者的关系,以讨好统治者,麻醉被统治者。何谓“牧”?牧牛牧羊之牧也,于是帝王也好,官员也好,便堂而皇之地按照牧养牲畜的办法,白天赶出去自行觅食,晚上撵回来关进圈舍,以统治百姓。
法国启蒙主义者卢梭说过:“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人之所以为人,就在于他有思想,有人格,有灵魂,有尊严。被剥夺了自由——哪怕只是一天的1/2或1/3,哪怕只是呆在自己家里,也与坐牢无异。所以,对老百姓的残害似乎不大的禁夜,其束缚手脚、桎梏心灵、钳制精神的副作用不可谓不小。
在中国历史上,实施禁夜令最坚决的莫过于唐朝,取消禁夜令最彻底的莫过于宋朝。一般而言,对唐朝,人必称盛唐;对宋朝,人必称弱宋。唐朝之盛,盛在其武功雄伟,军威将强,征服藩属,拓土开疆的光荣上;宋朝之弱,弱在其国土仄狭,强邻压境,纳贡求存,苟且偷活的猥琐上。盛唐,是收保护费的,弱宋,则是交保护费的。不过,从治和乱的角度来评价,唐朝的乱世之长,治世之短,适与宋朝的治世之长,乱世之短相反。
“凡唐之世治如此其少,乱日如彼其多。其治安之久者,不过数十年”,“唐自高宗以后,非弑械起于宫闱,则叛臣讧于肘腋,自开元二十余年粗安而外,皆乱日也”。所以,唐诗人元稹的《行宫》诗,才有“白头宫女在,闲坐说玄宗”的憧憬太平往事之语。而宋朝“自景德以来,四方无事,百姓康乐,户口蕃麻,田野日辟”。当神宗朝发动对西夏的战事,大宋臣民已过了百十年的和平岁月,根本不知兵戈为何物。
北宋的首都开封,人口过百万,为当时世界上最大的城市之一;唐朝的首都长安,占地面积大于开封,人口也过百万,但“百千家似围棋局,十二街如种菜畦”,坊和市分开,实施封闭式管理。日暮鼓动,坊市禁闭,路人绝迹,唯有逻卒。宋朝的首都开封和杭州,则是不夜之城,由于坊市合一,没有营业时间和营业地点的限制,夜市未了,早市开场,间有鬼市,甚至还有跳蚤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