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自《贵州文史丛刊》2006年第3期,作者:王萍 李碧华,原题:《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箫》本文有删节
宋人王侄在论晏几道词时,曾说过这么一句话:“叔原妙在得于妇人。”(《默记》卷下)虽为戏言,却也指出了一个社会现象,即晏几道以及相当一部分唐宋文人的创作是与“妇人”密不可分的,而这里的“妇人”主要指的就是那些色艺双全的歌妓。本文拟对唐宋时期歌妓流离与文人相关创作之关系进行初步探讨。
歌妓的复合特质
歌妓作为中国古代社会的一个特殊社会阶层,其雏形早在先秦时代便已出现,但真正成为一种行业,则开始于魏晋南北朝。发展到唐宋时期,歌妓进入到一个繁盛的阶段。欧阳炯就曾在(花间集序》中描绘了中晚唐时期歌妓的繁荣现象:“有唐以降,率土之滨,家家之香径春风,宁寻越艳;处处之红楼夜月,自锁嫦娥。”而孟元老在《东京梦华录》中对于宋代的歌妓待客的场景也曾有记载:“向晚灯烛荧煌,上下相照。浓妆妓女数百,聚于主廊搛面上,以待酒客呼唤,望之宛若神仙。”而歌妓的发展与繁荣与当时的社会背景是密不可分的。据《唐六典》所载:“三品以上得备女乐五人,五品以上三人。”到了宋代,黄袍加身后的赵匡胤曾劝石守信等大臣“多积金,市田宅,以遗子孙,歌儿舞女以终天年。”(《宋史·石守信传》)在上层这种提倡、鼓励的政治大气候下,加上城市商业经济进步等因素的影响,歌妓便发展到一个前所未有的繁荣阶段。
唐宋二代的歌妓大体上是由宫妓、官妓、家妓和市妓组成。宫妓和官妓身份较为特殊,她们的活动范围主要局限于宫廷和地方官府。而家妓和市妓不但数量庞大,同时也是与文人士大夫阶层的生活关系最为密切的群体。唐宋文人和歌妓交往或家中畜养歌妓的事例,比比皆是。由于她们都是作为封建社会上层的享乐工具而存在,因此,无论是这几类歌妓中的哪一种,都必然具有一些共同的特质。
首先,她们是集美貌和高超的才艺于一身的特殊群体。天宝年间,著名的宫妓念奴就是最好的例证,“念奴有色,善歌,宫伎中第一。帝尝曰:‘此女眼色媚人。”作为承平侍宴的服务工具,容貌美是其赖以生存的首要条件。她们要么是“转盼如波眼,娉婷似柳腰”(温庭筠《南歌子》),要么是“香面融春雪,翠鬓秋烟,楚腰纤细正笄年”(柳永《促拍满路花》),或者是“眉长眼细,淡淡梳妆新绾髻”(苏轼《减字木兰花》),而神态更是“半羞还半喜,欲去又依依”(韦庄《女冠子》),于不胜娇羞中传达出无限的情意。与此同时,她们往往又擅长歌舞或者精通某种乐器。如白居易家中的歌妓樊素因善唱《柳枝》,遂以柳枝为名。晚唐时期的杜秋娘在唱《金缕衣》时,亦让李镝另眼相看。而精通乐器者,更是不胜枚举。如中唐时期的歌妓曹善才,以善弹琵琶为天下人所知,其乐声仿若“花翻凤啸天上来,裴回满殿飞春雪。抽弦度曲新声发,金铃玉珮相磋切。流莺子母飞上林,仙鹤雌雄唳明月。”(李绅《悲善才》)。正是由于她们色艺双绝的特质,从而引起了男性观者的审美注意。
其次,她们善解人意,且具有较高的文学修养。如果说“女子无才便是德”是封建社会大家闺秀们恪守的金科玉律,那么,歌妓则不受这一律条的约束。由于她们所交往的对象,要么是雅士文人,要么是官僚学者,因而,她们也要具备相当的文学修养,才能更好的满足这些学养甚高的享乐者的需求。如《j匕里志》所载:“其中诸妓,多能谈吐,颇有知书言语者,自公卿以降,皆以表德呼之。其分别晶流,衡尺人物,应对非次,良不可及。”其中,天仙水哥“善谈谑,能歌令”;郑举举“亦善令章”;楚儿“有诗句可称”;颜令宾“事笔砚,有诗句”。”使得文人们在与她们交往的过程中,不但能获得感观上的享受,而且在精神层次上也获得一定程度的满足。同时,在文人失意落魄时,这些歌妓又成为他们寻找安慰和进行倾诉的对象。旷达如苏轼,在饱尝人情冷暖后,就曾感叹:“旧交新贵音书绝,唯有佳人,犹做殷勤别。”(《醉落魄》)豪迈似辛弃疾,在壮志受挫时,所想到的也是“倩何人,唤取红巾翠袖,揾英雄泪”(《水龙吟》)歌妓们正是凭借着自身的善解人意,从而成为文人们获得心理松弛和情感抚慰的“解语花”。
但是,与这些美好特质相对的却是歌妓们的社会地位极其卑贱。唐宋二代,“奴婢贱人,律比畜产”。作为身份卑微的歌妓,她们往往无法掌控自身的命运,或者是被主人随意的转赠、变卖,或者是因年老色衰而被遗弃,或者是因为所处的环境发生变故而衣食无着。即使曾红极一时,但最终的命运往往是十分凄凉的。如《乐府杂录》中所载:“开元中,内人有许和子者……既美且慧,善歌,能变新声。”因而深得玄宗宠爱。但在安史之乱中,她流落到扬州,只得以卖艺为生,最后终老于长安妓院。连这种曾深得君王赏识的宫妓遭遇都如此令人惋惜,其他几类歌妓的命运就可想而知了。
正是因为歌妓们兼有内慧外美和身份低微的复合特质,所以“曾将一笑君前去,误杀几多回顾人”的美好时光一但消逝,就会落人“愁脸无红衣满尘,万家门户不容身”的悲惨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