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俊生(来源:资料图)
本文摘自:《文史博览》2008年第12期,作者:刘向上,原题:《乌泰“独立”事件成功平叛始末》
1912年初,内蒙古科右前旗郡王乌泰公开响应外蒙,宣布独立,并且组织队伍进行大规模武装叛乱。民国政府断然组织军队进行平叛,山东籍将军吴俊升是这次平叛战役的主力。这次成功平叛被誉为“中华民国开国以来的第一件体面之事”。
过继的郡王
在中国的版图上,位于内蒙古地区境内有一片美丽富饶的草原--科尔沁大草原。这里面积辽阔,沃野千里,水草丰富,牛羊肥壮。清朝时,科尔沁地区属哲里木盟(今内蒙古通辽市),乌泰便是哲里木盟副盟长、科右前旗的郡王,在科尔沁草原上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早在1636年,皇太极就封科右前旗的封建主达布齐为郡王,并且可以世袭。1870年,第十世郡王病逝。因十世郡王身后无子,旗内王公贵族将第七世郡王的后人根敦占散过继为嗣,继承王位。可惜第十一世郡王根敦占散命薄福浅,在位数年也一命呜呼,而且又是身后无子。于是,旗内王公贵族为王位继承之事发生激烈争斗。第十世郡王之妻、太福晋格根珠拉坚持要指定将十一世郡王根敦占散的长兄乌泰过继给第十世郡王,承袭郡王的封号。
反对这一主张的王族人士认为首先这不合封袭的惯例,其次,乌泰已出家为僧多年,为袭王位还俗不妥,坚决主张另举他人。但太福晋格根珠拉坚持己见,1881年,21岁的乌泰一步登天,由一个终日与佛经、孤灯相伴的喇嘛,还俗袭爵,出任科右前旗的第十二世郡王兼哲里木盟副盟长。
乌泰之前的几代郡王都因生活奢侈、经营不善而负债累累。而乌泰依然要维持郡王的气派,满足奢侈生活的需要。那么钱从何而来?拆东墙补西墙究竟不是长久之计,乌泰所能想到的法子便是卖地放荒。
所谓卖地放荒,就是将无人垦种放牧的荒地草场卖给外来流民,任其自由开垦。本来按清朝理藩院的规定,凡蒙古人不得越旗迁居。因此,一般蒙古人都把流浪的外旗人视为逃亡的歹人,不予容留。限制虽严,但依然不断有因各种原因逃亡而来的外旗人,而且科右前旗土地辽阔肥沃,是难民们逃亡的理想之地。乌泰于是利用这一有利条件,大肆卖地放荒,使该旗外来定居移民短期内骤然增至550余户。
开始,乌泰征收开荒农户的地租每户二三十两银子,后来竟增至每户两个元宝,而当时每个元宝的价值约合白银五十两。这些银子滚滚流入了乌泰的个人钱袋。
乌泰的卖地放荒政策,首先遭到了旗内贵族的强烈反对。但乌泰不听劝阻,一意孤行,而且继续招垦,使垦户增至1260多户。该旗贵族遂以“敛财虐众,不恤旗艰”的罪名,向清廷理藩院提出控告。按清朝《理藩院则例》和《户部则例》等有关条款的规定,在蒙地实行封禁政策,未经朝廷允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出放土地,否则依法治罪。1900年,清廷正式下旨,革去乌泰的哲里木盟副盟长的职务。
10余年飘摇起伏的郡王生涯,10余年梦魇般的诉讼纠缠,不仅使乌泰的经济几乎破产,也使他与清王朝中央政府的关系恶化起来。而此时,早已对中国满蒙地区垂涎三尺、急欲为其扩张侵略寻找代理人的沙俄,向乌泰投去了“甜蜜”的诱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