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审判四人帮(来源:资料图)
本文摘自《“四人帮”兴亡》,作者:叶永烈,出版社:人民日报出版社
1977年7月中旬,中共十届三中全会在北京举行。会议通过了《关于恢复邓小平同志职务的决议》,邓小平重新出任中共中央副主席、中共中央军委副主席、国务院副总理、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长这样“三副一长”职务。会议还通过了《关于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反党集团的决议》,指出:
“永远开除资产阶级野心家、阴谋家、反革命两面派、新生资产阶级分子王洪文,国民党特务分子张春桥、叛徒江青、阶级异己分子姚文元的党籍,撤销‘四人帮’的党内外一切职务。”
在1980年,王洪文的弟妹们曾经获准前往秦城监狱,探望王洪文。
王洪文有三个弟弟和一个妹妹,即王洪武、王洪双、王洪全、王桂兰。
王洪文的弟妹们,在王洪文飞黄腾达的时候,仍过着平常的生活,并没有沾大哥的光。正因为这样,在王洪文倒台之后,他们也依然过着平常的日子,没有受到牵连。
王洪武、王洪全在长春老家农村务农:王洪武在长春绿园区西新乡开源村,王洪全在西新乡百家屯。王桂兰在吉林市,家庭妇女。
王洪双在1958年参军,1962年转业到陕西省武功县飞机修配厂工作。
王洪文的弟妹们接到通知,赶往北京。他们在秦城监狱见到了长兄王洪文。见面的时间总共四小时──上午两小时,下午两小时。
这是多年以来弟妹们与王洪文唯一的一次见面。
王洪文叮嘱弟妹们好好劳动,好好照料母亲。
1980年底,“四人帮”终于被押上历史的审判台。
数亿中国人聚精会神,从电视荧光屏上观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审判“四人帮”的实况。
对于王洪文的审判,大致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开庭审判王洪文概况表
日期 被告人 庭审主要内容
1980年11月20日 “四人帮” 宣读起诉书。
1980年11月24日 王洪文 “长沙告状”。
1980年12月6日 王洪文 诬陷陈毅;
指使鲁瑛派记者搜集诬陷党政军领导干部的材料;
策划、指挥“上柴联司”武斗事件;
组织指挥上海康平路事件。
1980年12月13日 王洪文 组织第二武装;策动上海武装叛乱。
1980年12月20日 王洪文 法庭辩论。
1981年1月25日 “四人帮” 法庭宣判。
平心而论,在“四人帮”之中,认罪态度最好的要算王洪文;张春桥一言不发,瞪着三角眼,以沉默相抗;姚文元总是咬文嚼字,避重就轻,至多承认犯了“错误”,不承认犯罪;江青则“和尚打伞——无法无天”,大闹法庭,以至写下《我的一点看法》相抗;倒是王洪文问一答一,问二答二,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早已没有“造反司令”那副不可一世的神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