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自:《羊城晚报》2010年12月1日第B03版,作者:心怡,原题:《“长嫂如母”的由来》
“长嫂如母”包含着兄嫂对幼小的弟妹有抚养的责任,以及弟妹敬重兄嫂这样两层意思。这个典故,和宋朝的包拯及其长媳崔氏有关。
据1973年合肥包拯墓出土的墓志记载,包拯没有兄长,63岁去世时,其长子包繶已死多年,次子包綖才5岁,由长媳崔氏抚养成人。
包公与元配张氏无子嗣,与续妻董氏生有二女一子,与媵孙氏生一子(媵,就是陪送出嫁之人,也可泛指身边的女佣)。女儿分别嫁给硖石县主簿王向、国子监主簿文效。长子包繶二十来岁时病故,留下妻子崔氏和幼子包文辅。
崔氏是荆州人(今湖北江陵),其外公是大名鼎鼎的吕蒙正。崔氏19岁与包繶成婚,婚后第二年,包繶病死。不久,5岁的儿子包文辅又夭折了。
痛失唯一儿子和唯一孙子的包拯和董氏,心如刀绞,但他们的思想还是比较开明的,劝长媳趁年轻改嫁。崔氏说:“公爹乃天下闻人,我能代替丈夫终身侍奉公婆已心满意足了。”执意不肯离去。看到年近花甲的公公常为膝下无子嗣而长吁短叹,便说服婆婆为之纳妾。包拯执意不肯。于是崔氏安排姓孙的大丫环近身侍候包拯饮食起居。
后来,怀有身孕的孙丫环被不知情的董氏打发回家,生下一个男孩,崔氏偷偷把孩子抱养在自己的房里。一年后,包拯60大寿,崔氏把孩子抱到寿堂,得知原委,从来面冷如铁、不苟言笑的包拯不禁也开怀大笑,董氏夫人也乐得合不拢嘴,当即给孩子取名包綖。
包拯去世时,崔氏陪着婆婆,抱着5岁的包綖,护灵柩回庐州(今合肥)安葬。丧事刚办完,崔氏之母从荆州赶到庐州,要她回荆州改嫁,崔氏坚决不从,说:“我已守节10年,如果想改嫁就不会等到今天了。”吕氏则好言开导:“在家从父,出门从夫,夫死从子,可如今你夫死子亡,这还有什么节可守的呀?”崔氏说:“我从前没有离开包家,主要是为了公婆。现在公公虽去,但他老人家留下的骨肉小叔子年幼,包家的门户全靠我来撑持,我怎能在包家最困难的时候离去呢?”
时任庐州知府张田深受感动,撰《节妇传》禀报朝廷,皇上传旨封崔氏为寿安县君。
董氏去世后,崔氏把她妥善安葬在包公墓地。从此,包家的门户便由崔氏一手掌管。崔氏含辛茹苦将包綖抚养成人,并娶庐州知府张田的女儿为妻。张氏不幸早逝后,崔氏再次主婚,让包綖与当朝宰相文彦博的小女儿结为秦晋。后来,又派人到开封将包綖生母孙氏接到庐州,让母子骨肉团聚。
崔氏于1094年去世,享年62岁。包綖一直像待母亲一样孝顺她,她去世时,包綖正在都城汴京担任国子监丞,闻讯之连夜赶回,为之披麻戴孝举办丧事。包綖一生清苦守节,48岁时前往谭州任通判,在途中病故,留下四子三女。
崔氏在包氏家族和当时社会上都享有极高的声誉,“长嫂如母”的习俗便由此得来。《宋史》为崔氏立了传。公公和儿媳,同时被写进了国史的,这在中国五千年的历史之中,也是绝无仅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