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自《八大胡同里的尘缘旧事》 作者:张金起 出版社:郑州大学出版社
旧时八大胡同“生物链”囊括了妓院老板、妓院服务人员、妓女、嫖客、黑社会、周边服务行业,如大烟馆、赌场等。
妓女是生态核心,又是生物链的最底层。在这个三教九流、鱼龙混杂的乱圈子里,拉皮条的、卖香烟的、拉黄包车的、说书的、卖唱的、打把式卖艺的、卖壮阳药的纷至沓来,都在八大胡同中讨生活。
从清代到民国,政府对吸毒时禁时弛。中国不仅是发布禁烟令最早的国家,也是发布禁烟令最多的国家。
1729年雍正帝颁布在全世界的第一个禁烟令以后,先后又有道光年间的林则徐禁烟,1906-1917年的清末民初十年禁烟,1935-1941年国民党六年禁烟计划等多次禁烟,都因时局动荡、政风腐败等使得烟毒禁令成一纸空文。特别是官场吸毒的示范效应,使吸毒具有了法律之外的“合法性”。十年禁毒期间,据禁烟大臣端方报告,全国已戒烟者500万人,其中官员就有100余万人。
近代城市中的烟馆,不仅是满足烟瘾,而且体现吸食者的品位。这些烟馆适应不同顾客的需要,当时吸毒已成为一种身份、地位的象征。鸦片成为应酬客人的必需品,吸毒成了有钱有闲有地位的象征,以至媒人说媒以日吸几钱烟膏为衡量家财的标准,遇红白喜事,又以排出多少张烟榻为场面大小。
因为公娼的合法性及吸毒的社会认同,在高级妓院,“往来无白丁”,通过狎妓冶游,“叫局”、“吃花酒”、“打茶围”等,不仅可以销金泄欲,而且能洽谈生意、买官卖爵。
在北京娼业最为昌盛的民国六七年间,八大胡同的嫖客有“两院一堂”之说。同样,吸毒也兼有谈买卖、拉关系、联旧谊、结新知的社交功能,烟馆成为一种兼有消遣、娱乐、社交、议政等多种功能的“公共场所”。
上世纪20年代有句俗语:“不会抽烟的人当不了大官”,烟土成为通行的招待品,不会抽烟就等于不善交际。而后者随着社会的默契认同,鸦片和妓女成了一种符号象征。
烟毒泛滥,使无数财富化为乌有,尤其在上世纪20年代末30年代初,烟毒最剧之时,全国有8000万吸毒者,以每人每天平均耗毒资0.1元计,则一年便消耗29亿元,远超出政府的财政收入。日本统治之前,北京就有吸毒的。当时的政府设有缉毒所,地点在西直门外紫竹院西边万寿寺内,发现吸毒上瘾的就送到缉毒所,戒了毒瘾再放出来,进去三次后仍然还吸毒的,被缉毒所抓到不审问,直接拉到天坛根就地枪毙,惩罚得很严厉。
那时候只有吸鸦片烟的,日本鬼子进北京之后,将白面带到北京。白面房子就像瘟疫一样迅速传开。开设在天桥几个市场内和主要街道的白面房子,共有十三处;西四现在的胜利电影院,那块地方原来是一个大院,叫西安市场,里边设有白面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