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世界共有蛇类2500种,其中毒蛇约650余种,威胁着十亿人口的广大地区。估计每年被毒蛇咬伤的人数在30万以上,死亡率约为10%。我国两广地区蛇害严重,每年蛇咬伤的发病率约为万分之二十五,我国蛇类有160余种,其中毒蛇约有50余种,有剧毒,危害剧大的有10种,如大眼镜蛇、金环蛇,眼镜蛇、五步蛇、银环蛇,蝰蛇、腹蛇、竹叶青,烙铁头、海蛇等,咬伤后能致人于死亡,这些毒蛇夏秋屯在南方森林、山区、草地中出现,当人在割草、砍柴、采野果,拔菜、散步、军训时易被毒蛇咬伤,毒蛇的头多呈三角形,颈部较细,尾部短粗,色斑较艳,咬人时嘴张得很大,牙齿较长,毒蛇咬伤部常留两排深而粗的牙痕。无法判定是否毒蛇蛟伤时,按毒蛇咬伤急救
毒蛇咬伤是由什么原因引起的?
(一)毒蛇的分类:毒蛇大致可分成三大类
1、以神经毒为主的毒蛇:有金环蛇,银环蛇及海蛇等,毒液主要作用于神经系统,引起肌肉麻痹和呼吸麻痹。
2、以血液毒为主的毒蛇:有竹叶青、蝰蛇和龟壳花蛇等,毒液主要影响血液及循环系统,引起溶血、出血、凝血及心脏衰竭。
3、兼有神经毒和血液毒的毒蛇:有蝮蛇,大眼镜蛇和眼镜蛇等,其毒液具有神经毒和血液毒的两种特性。
(二)蛇毒的有效成份:
1、神经毒:主要作用于神经系统。
2、心脏毒:主要作用于心脏引起心衰。
3、溶细胞毒:可使血细胞破坏,血管内皮细胞发生坏死。
4、凝血素:可引起血栓形成。
5、各种酶:可引起溶血和组织破坏。
(三)蛇毒的毒性强度:各种毒蛇毒液的毒性强度是不同的,有的毒蛇伤人后死亡率高;有的仅引起症状,下表列出几种毒蛇一次放毒量和致命的干毒量的比较。(表1-21) 表1-21 放毒量与致死量比较(毫克)毒蛇名称一次放毒干物量致人死命干物量银 环 蛇5.41.0海 蛇6.03.5竹 叶 青14.1100.0金 环 蛇43.010.0蝮 蛇45.025.0蝰 蛇72.042.0大 眼 镜 蛇100.012.0眼 镜 蛇211.015.0
毒蛇咬伤有哪些表现及如何诊断?
诊断蛇毒咬伤时要考虑并解决以下问题
(一)是否为蛇咬伤:道先必须明确除外蛇咬伤的可能性,其它动物也能使人致伤,如娱蚣咬伤、黄蜂螯伤,但后者致伤的局部均无典型的蛇伤牙痕,且留有各自的特点:如蜈蚣咬伤后局部有横行排列的两个点状牙痕,黄蜂或蝎子螯伤后局部为单个散在的伤痕。一般情况下,蜈蚣等致伤后,伤口较小,且无明显的全身症状。
(二)是否为毒蛇咬伤:主要靠特殊的牙痕、局部伤情及全身表现来区别。毒蛇咬伤后,伤口局部常留有一对或3~4毒牙痕迹。且伤口周围明显肿胀及疼痛或麻木感,局部有瘀斑、水泡或血泡,全身症状也较明显。无毒蛇咬伤伤后,局部可留两排锯齿形牙痕。(图1) 图1 毒蛇和无毒蛇的典型牙痕
(三)是哪一种毒蛇咬伤:准确判断何种毒蛇致伤比较困难,从局部伤口的特点,可初步将神经毒的蛇伤和血液毒的蛇伤区别开来。再根据特有的临床表现和参考牙距及牙痕形态,可进一步判断毒蛇的种类。(表1)如眼镜蛇咬伤病人瞳孔常常缩小,蝰蛇咬伤后半小时内可出现血尿,蝮蛇咬伤后可出现复视。 表1 几种主要毒蛇的牙距的牙痕形态 毒蛇名称毒蛇牙痕间距 (厘米)牙 痕 形 态竹叶青0.5~ 1.2(八)呈“八”字形蝮 蛇0.6~1.2( )牙距小金环蛇0.8~1.6( )“品”字形。伤口周围皮肤常呈荔枝皮样外观。银环蛇0.8~1.4( )“品”字形,伤口皮肤常有撕裂。蝰斑蛇1.0~1.5( )部组织呈深色眼镜蛇1.1~1.9( )伤口周围瘀斑和肿胀明显眼镜王蛇1.5~3.0( )伤口周围明显肿胀五步蛇1.5~3.5( )牙距大、出血多,局部常有水泡和血泡。
毒蛇头部略成三角形,身上有色彩鲜明的花纹,上颌长有成对的毒牙,可与无毒蛇相区别。毒牙呈沟状或管状与毒腺相通,当包在腺体外的肌肉收缩时,将蛇毒经导管排于毒牙,注入被咬伤的人和动物体内.
被毒蛇咬伤后,病人出现症状的快慢及轻重与毒蛇种类、蛇毒的剂量与性质有明显的关系。当然咬伤的部位、伤口的深浅及病人的抵抗力也有一定的影响。毒蛇在饥饿状态下主动伤人时,排毒量大,后果严重。
(一)神经毒致伤的表现:伤口局部出现麻木,知觉丧失,或仅有轻微痒感。伤口红肿不明显,出血不多,约在伤后半小时后,,觉头昏、嗜睡、恶心、呕吐及乏力。重者出现吞咽困难、声嘶、失语、眼睑下垂及复视。最后可出现呼吸困难、血压下降及休克,致使机体缺氧、发绀、全身瘫痪。如抢救不及时则最后出现呼吸及循环衰竭,病人可迅速死亡。神经毒吸收快,危险性大,又因局部症状轻,常被人忽略。伤合的第1-2天为危险期,一旦渡此期,症状就能很快好转,而且治愈后不留任何后遗症。
(二)血液毒致伤的表现:咬伤的局部迅速肿胀,并不断向近侧发展,伤口剧痛,流血不止。伤口周围的皮肤常伴有水泡或血泡,皮下瘀斑,组织坏死。严重时全身广泛性出血,如结膜下瘀血、鼻衄、呕血、咳血及尿血等。个别病人还会出现胸腔、腹腔出血及颅内出血,最后导致出血性休克。病人何伴头尾、恶心、呕吐及腹泻,关节疼痛及高热。由于症状出现较早,一般救治较为及时,故死亡率可低于神经毒致伤的病人。但由于发病急,病程较持久,所以危险期也较长,治疗过晚则后果严重。治愈后常留有局部及内脏的后遗症。
(三)混合毒致伤的表现:兼有神经毒及血液毒的症状。从局部伤口看类似血液毒致伤,如局部红肿、瘀斑、血泡、组织坏死及淋巴结炎等。从全身来看,又类似神经毒致伤。此类伤员死亡原因仍以神经毒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