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战时,四肢主要动脉损伤约占全部伤员的1~3%,平时也常有发生。动脉损伤后,能立即发出大出血而危及生命,特别是较大的动脉,如股动脉,腘动脉、肱动脉等,即使出血停止,也可因肢体远侧供血不足而发生坏死或功能障碍。第一、二次世界大战时期,对四肢血管伤多采用结扎为主的方法处理,截肢率高达49%。近四十年来,对四肢血管伤多采用修复法,使截肢率降为0~13.5%。在四肢主要血管损伤的同时,其附近组织,如骨、关节,肌肉和神经等常同时受伤。但重要血管伤应首先处理。四肢血管损伤,有动脉和静脉之分,多数火器伤是二者同时受伤。其中动脉损伤常为主要矛盾,应该修复,但在有广泛的软组织损伤时,还必须修复好静脉
四肢血管损伤有哪些表现及如何诊断?
四肢主要血管径路的火器伤、切割伤、骨折、脱位及挫伤等,均应警惕血管伤的可能性。高速子弹或弹片伤如伤道邻近主要血管,清创时应探查血管,有时子弹虽未穿过血管,但冲击波可造成血管严重挫伤,导致栓塞或破裂。
四肢血管损伤应该做哪些检查?
一、动脉造影和其它检查
早期血管伤如诊断定位明确,在战时或平时一般均可不作动脉造影。对诊断、定位困难的病例,有条件时可作动脉造影术,藉此有时尚可发现动脉多处伤。对晚期血管伤、假性动脉瘤或动静脉瘘,应作动脉造影,以明确损伤部位、范围和侧支循环情况。
Doppler超声波检查和B型超声波检查对血管伤的诊断,近年来使用较多,为一种无害诊断法,准确性较高。即使指动脉应用Doppler听诊法也可清楚查明。
二、手术探查
临床症状显示主要动脉伤可能性较大而不能确诊的病例,应立即作血管造影或手术探查,虽有阴性探查可能,但如漏诊或延误处理,可造成肢体或生命丧失,在急性肢体缺血情况下,不应采取消极观察与保守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