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装肢体残疾人驾驶汽车操纵辅助装置的汽车(来源:人民网)
中广网北京12月17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10时44分报道,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今天(17日)上午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新规定中放宽了对残疾人的驾车限制,允许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残疾人申请专用驾驶证,将于明年4月1号起正式施行。具体情况连线记者陆敏。
主持人:作为从04年开始实施的这个规定的第二次修改,新的规定对于残疾人驾车限制作出了哪些改变?
记者:这次新的修订对于残疾人驾车取消了很多的限制,通过这次修订,允许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是丧失运动功能但是能自主坐立的残疾人可以申领残疾人专用的小型自动档载客汽车的驾驶证;同时也允许手指末节残缺、或者是右手拇指缺失的残疾人可以申请小型汽车的驾驶证;允许有听力障碍,但是佩戴助听设备能够达到合格标准的残疾人可以申请小型汽车的驾驶证。
在允许残疾人驾驶专用小型车的载客汽车的同时,如何保障残疾人的出行安全尤为重要,所以新规定当中明确了右下肢、双下肢的残疾人在申请驾驶汽车的时候应该到省级卫生主管部门专门的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对他们残疾程度和坐立能力还有驾驶车的操作能力进行专门的评估。并且驾驶证每三年换征的时候,应当把身体检查重新进行一次,并且在由专门机构或者专门的技术人员安装和拆卸他们的专用汽车的辅助装置,同时听力障碍的残疾人在驾驶车辆的时候应该佩戴助听设备。
主持人: 加上之前允许申领驾驶证的左下肢缺失的残疾人,一共五类残疾人在明年4月份之后都可以申领驾驶证了,还有一些比如说上肢残疾的朋友还有聋人朋友他们的驾驶梦什么时候能圆呢?
记者:公安部交管局这次放宽准驾的是右下肢、双下肢残缺的残疾人,还有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右手拇指缺失的残疾人,并且还有听力障碍的残疾人,加上之前允许的申领驾驶证的左下肢缺失的残疾人,新规定实施之后将有五类残疾人可以驾驶机动车,将对很多残疾人朋友的工作生活产生影响。
根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有关负责人的介绍,上肢残疾人驾驶汽车的车辆改装技术是相对比较复杂的,需要改装的部件比较多,目前条件不太成熟。下一步公安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上肢还有聋人等残疾人驾驶汽车可行性的调研和论证,并且根据下肢残疾人驾驶汽车政策的实施情况来进一步推动残疾人驾驶汽车的工作。
主持人:除了放宽残疾人驾车的限制之外,这一次新版的机动车驾驶证的申领和使用规定当中还有哪些具体修改?
记者:这次将把饮酒后的驾驶机动车,并且还有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调头,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这种三种比较严重的违法行为由一次记6分调整为记12分。同时新规定当中也取消了在暂住地申领摩托车驾驶证的限制,同时也取消了摩托车驾驶证科目考试的间隔限制,申请人可以在同一天进行整个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的考试,大大减少了申请人的往返次数和等候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