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1月1日开始,由
新标准修改了机动车号牌号码的编码规则,允许字母在后五位编码中任意一位出现,但总数不能超过两个,增加了号牌容量,将解决部分地区号牌资源不足的问题。调整后,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特别是外省市车辆可能出现与目前不同的编码方式。交管局车管所法制科副科长沈宇辉表示,目前北京地区的机动车号牌只会在前两位出现字母,新规定实行后字母可以出现在除末位外任意一位上,但是O、D、I等不易和
车牌变脸并非“个性化”回归
同时外籍车取消黑牌 中型客车将改挂黄牌 临时号牌增为四种
■目前的车牌号码排列方法将在下月出现变化四种临时号牌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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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行政辖区临时号牌
■试验车临时号牌
■特型机动车临时号牌
11月1日起 北京市机动车号牌新规实施 车牌号码中间4位可以出现字母 但不得超过两个———
从11月1日起,北京的车牌将“变脸”,外籍车辆取消黑牌,乘坐9人以上的中型汽车将不再和小汽车一样悬挂蓝色牌照,而改为黄色。新车申请牌照期间交管部门将不再发给司机“移动证”,取而代之的是新型临时号牌。
不易与数字区分的O、D、I不会出现
新闻释疑
新车牌并非个性化车牌
据了解,此次车辆号牌的变更并非实行“个性化”车牌。2002年北京、天津、杭州、深圳等四城市试用“二00二”式机动车号牌,新号牌最大特点就是车主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编排车牌号码,只要经计算机检索确认该号牌还没有被使用,车主即可拥有这个号牌,车管所现场制作,当场核发。公安部颁布的新的行业标准后,虽然号牌后5位可以出现2个字母,但是字母排列的顺序并非由车主来定。如果目前的号段都已经用完,交管部门会按照字母顺序组合,形成新的号段后车主才可以在选号机中挑选。
从11月1日开始,由公安部颁布的新的行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GA36-2007)实施,此前于1992年7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GA36-92)同时废止。新标准对号牌分类、登记编号编码规则、制作技术和安装使用等规定进行了调整。新标准修改了机动车号牌号码的编码规则,允许字母在后5位编码中任意一位出现,但总数不能超过2个,增加了号牌容量,将解决部分地区号牌资源不足的问题。调整后,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特别是外省市车辆可能出现与目前不同的编码方式。
北京市交管局车管所法制科副科长沈宇辉表示,目前北京地区的机动车号牌只会在前两位出现字母,新规定实行后,本市车牌中字母可以出现在除末位外任意一位上,但是O、D、I等不易和数字区分的字母将不会被使用。“现在北京的号牌资源还比较充裕,城区内暂时还不会出现
■中型面包车悬挂黄色号牌
中型载客汽车(车长小于6米,乘坐人数大于9人且小于20人。乘坐人数可变的,以上限确定。乘坐人数包括驾驶员)由原核发“小型汽车号牌”(蓝牌),调整为核发“大型汽车号牌”(黄牌)。对原来已经领取了蓝牌的中型载客汽车,在办理转移登记(过户)和补、换领机动车号牌时换发,除此以外不强制换牌。
这项规定调整后,一段时间内道路上可能会存在中型载客汽车有的悬挂黄牌,有的悬挂蓝牌的情况,这种情况会逐步随着换牌而统一。此次中型客车核发、换发黄牌均为“京E”号段,今后如果启用其他号段交管部门会另行公告。中型客车行驶证登记车型不变,不受大型客车交通限行规定的限制。